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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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徵才公告

一、職務類別:行政助理。

二、需求人數:1人。

三、工作內容:

  1. 秘書室綜合、專案業務承辦。
  2. 秘書室資訊設備管理維護。
  3. 秘書室財產管理、攝影棚及攝影器材管理、庶務採購。
  4. 性平案件輪值承辦。
  5. 支援會議事務。
  6. 其他交辦事項。

四、應徵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外僑居留證者,性別、年齡不拘。
  2.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位以上學歷。
  3. 具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4.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Point)
  5. 具文稿撰寫能力、美編能力。

五、工作時段:依國立臺北大學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六、工作地點:本校三峽校區(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及臺北校區(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67號)

七、待遇與聘期:

  1. 依本校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學士級第一年敍薪,每月新台幣36,300元。另依規定理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
  2. 新進人員需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正式約用(續聘與否視每年年底考核結果及業務需求而定)。

八、應備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相關能力證明。

九、應徵方式:

  1. 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國立臺北大學秘書室(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行政助理」。
  2.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以PDF電子檔方式郵寄至yaling@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秘書室行政助理」。
  3. 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7時整。以紙本應徵者,以當日日期郵戳,或秘書室收件證明為憑;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
  4. 相關聯絡事項,請洽詢秘書室翁小姐,聯絡電話:(02)8674-1111分機66025。

十、其他: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 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3.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