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博物館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研擬暨稅式支出評估」
機關/單位名稱: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投標截止日:110年11月24日
預算金額:1,300,000元
一、計畫期程:
(一)第1期-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交付各項工作分期與概要之規劃。
(二)第2期-第 1 期報告書書面審查通過次日起 60 日曆天:
1. 蒐集國外博物館相關法規最新資料:至少完成2 國初稿
2. 召開諮詢會議:至少完成 1 場
3. 研提博物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現行博物館法第十七條第三項增修部分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初稿。
(三)第3期-第 2 期報告書審查通過次日起 90日曆天:
1. 蒐集國外博物館相關法規最新資料:累計完成3 國
2. 召開諮詢會議:累計至少完成 3 場
3. 研提博物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包含修正條文、修正說明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4. 辦理博物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公聽會:提出整體規劃(至少包含各場次日程、預計邀請對象等)
(四)第4期-第 3 期報告書審查通過次日起 75日曆天:
1. 蒐集國外博物館相關法規最新資料:累計至少完成 4 國,並提出我國可參照之建議
2. 召開諮詢會議:累計至少完成 4 場
3. 辦理博物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公聽會:完成至少 2 場次及整體紀錄
4. 研提博物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調修並完成(連同完整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二、工作項目:
(一)蒐集國外博物館相關法規最新資料:
蒐集各國(至少包含日本、法國、荷蘭、英國等)最新博物館相關法規(含條文全文)、政策或計畫文件。
(二)召開諮詢會議並彙整整體修正建議:
參考 2019 年博物館論壇各界建議及文化部歷年評鑑蒐集相關意見等,並全盤檢視博物館法相關法規施行狀況,召開至少 4 場諮詢會議(視疫情狀況得經本部同意改採線上形式辦理),討論實務執行經驗及法規建議修正方向。
(三)研提博物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
(四)辦理博物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公聽會:
公聽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原則採線上方式辦理至少 2 場(每場預計 4 小時),並應依財政紀律法等相關規定包含稅式支出評估之內容。
訊息
GENERAL.
【標案資訊】「博物館相關法規修正條文草案研擬暨稅式支出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