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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訊息
國科會人文處115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受理申請公告

一、依據國科會1131021日科會文字第1140075502號函辦理。

二、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115年2月3日(二)

三、計畫徵求重點如下:

()徵求個別型及單一整合型計畫,且皆鼓勵計畫主持人組成跨領域研究團隊提出申請。如為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總計畫及子計畫(須至少3個子計畫)應合併成一案由總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

()計畫主持人已獲國科會補助執行中之計畫,如限制只能執行該件計畫且該計畫執行期程與本項「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之執行期程重疊超過3個月者,不得提出申請。

()計畫主持人同一年度以執行1件「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為限。

()本計畫為人文處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案,計畫主持人不受人文處執行2件計畫之規定限制;惟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始可補助第3件計畫。

()本計畫每年擇優補助新案至多10件為原則;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

四、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申請書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請於本校計畫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請將通過測驗之證明擲送研發處研管組備查。

五、研提計畫請遵守學術倫理,並請編足所需經費。

六、檢附來函(含徵求公告)影本1份供參;相關資訊另可至國科會網頁之計畫徵求公告查詢。

七、聯絡資訊:

()規定相關疑義,國科會人文處袁詠蓁博士,電話:(02)2737-7499

()系統操作,國科會資訊系統客服,電話:(02)2737-7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