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科會114年4月8日科會生字第1140022484號函辦理。
二、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114年6月13日(五)。
三、計畫重點:
(一)為深化臺美於生醫領域之實質合作關係,促進雙邊科研交流及人才培育契機,國科會與美國史丹佛大學醫學院(School of Medicine, SOM)共同支持雙方學者在前瞻創新生醫領域之學術合作研究,並培育先進生醫科技人才,特公開徵求臺灣-史丹佛大學前瞻生醫合作研究計畫(臺美史丹佛專案)。
(二)為提升國內人工智慧輔助藥物開發(AI-assisted drug development)研究能量或補足臺美生物供應鏈(Bio supply chain)合作發展,史丹佛大學醫學院提供有意願參與本項徵求之學者名單如附件,建議研究領域如下:
(1)心血管疾病 Cardiovascular diseases
(2)微生物相研究 Microbiota research
(3)基因編輯 Gene editing
(4)類器官 Organoids
(5)幹細胞 Stem cells
(6)癌症研究 Cancer research
(7)免疫與老化 Immunology and aging
(8)疫苗學 Vaccinology
(9)其他 Others
四、計畫說明會(實體+線上):
(一)時間:114年4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地點:國科會-2樓第13會議室(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三)線上連結:https://u.cyberlink.com/meeting/436720713(U會議 ID: 436-720-713)
(四)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6E7dmEJ4Q5En8XJPA
五、申請資格摘要:
(一)臺方:申請案須選定1位在學博士生赴美國史丹佛大學合作實驗室研習連續2年,且獲美方計畫主持人同意接待及指導;選送之博士生須為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美方:計畫主持人須為史丹佛大學醫學院(SOM)之正職研究人員(tenure trackfaculty) (為史丹佛大學正式僱用之研究人員,非合約人員或訪問學者等)。
六、申請方式:
(一)臺方申請人須自行與史丹佛大學研究人員就合作內容、工作劃分、研習人員人選洽談等進行充分溝通,提出中、英文計畫申請書並於申請時提供美方計畫主持人出具之「合作同意信函」。
(二)臺方申請人請備齊相關資料(中、英文計畫書、我方主持人資料、研習人員資料、美方計畫人員資料),於規定期限內至國科會網頁線上提出申請,並將相關檔案上傳至該會專案國合計畫管理系統。
七、 計畫類型:試辦專案國合計畫,雙方組成合作研究團隊,且臺方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時須一併提出1位博士生赴史丹佛大學合作者實驗室研習。
八、 執行期間:申請人須研提2年期計畫,執行期限以實際核定日期為準,預計自本(2025)年10月1日開始執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審查會議時程延後等,國科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九、聯絡資訊:
(一)計畫書撰寫:國科會生命科學研究發展處曾綉婷副研究員(02-2737-7197)。
(二)研習人員出國相關疑問,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莊惟鈞專員(02-2737-7047)。
(三)系統操作問題,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十、檢附來函影本、史丹佛學者名單供參,相關資訊及文件下載請至國科會網頁查詢:點我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