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11月1日科會工字第1130076147號函辦理。
二、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期限:113年12月27日(五)。
三、本計畫徵求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著重於挑戰淨零減碳科技技術之開發與突破。
四、本計畫共有四大分項計畫,分別是:永續能源之氫能發電科技與落實應用、永續能源之再生能源前瞻科技與落實應用(海洋能)、永續能源之儲能與電網系統整合科技與落實應用、碳捕捉再利用前瞻科技研發與落實應用。
五、本計畫須規劃2年期計畫,全程自114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第一年度: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第二年度: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國科會得視審查結果調整執行期程。
六、經費規模:每年度以不超過新台幣壹仟壹佰萬元為原則; 第二年度計畫申請經費:為強化產學合作,若本申請案有國內產業界共同參與且實際投入資源(如:經費、設備、場域…等),並規劃在本計畫第二年度進行研發成果(技術)產業化(如:實場域驗證 On-Site Test、原型機製作 Prototyping…等),則第二年度計畫申請經費可予以提高,以不超過新台幣壹仟柒佰萬元為原則,惟申請時須提供下列 3 項資料:
(一) 產學合作內容說明。
(二)研發成果(技術)產業化所需經費估算及必要性說明。
(三)國內產業界參與佐證資料(例如:產學合作意願書/合約、廠商配合款…等)。
前述3項資料不列入計畫申請表CM03頁數限制40頁之內,請置於申請表CM03最後並標示「附件-產學合作說明」。
七、申計畫公開徵求說明會(113年11月6日),報名網址:https://reurl.cc/4dxKAj。
八、申請件數限制:為使總計畫主持人專注執行本專案,申請人應依本計畫徵求研究重點選擇一分項計畫提出申請,每一總計畫主持人以申請/執行1件國科會「淨零排放」研究計畫為限。
九、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申請書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請於本校計畫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請將訓練證明擲送研發處研管組備查。
十、檢附來函(含徵求公告)供參,相關資訊另可至:國科會網頁查詢。
十一、聯絡資訊:
(一)國科會會工程處:電話:(02)2737-7372)。
(二)請系統使用及操作問題,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Tel: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