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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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研究發展處訊息
【受理即將截止】本校114年度第1次「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辦理學術會議」、「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赴國外短期研究」受理申請相關訊息。

主旨:有關本校114年度第1次「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辦理學術會議」、「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赴國外短期研究」補助案公告受理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補助教師及研究人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國立臺北大學補助辦理學術會議作業要點」、「國立臺北大學補助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作業要點」及「國立臺北大學補助教師及研究人員赴國外短期研究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旨揭補助皆採線上申請方式,登入路徑為:教師資訊系統/功能選單/教師學術補助申請系統,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一)「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辦理學術會議」、「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自3月1日起至4月1日止
(二)「赴國外短期研究」: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 各項補助之申請重點擇要說明如下:
(一)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1.本項補助須先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提出「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之申請,惟同一年度因已獲該補助而不得再申請者不在此限。未獲補助或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因素,致未能於期限內向國科會提出申請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校提出補助申請。
2.獲國科會補助(含獲專題研究計畫,且核給國外差旅費,及該會議獲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者不得重複申請校內全額或差額補助。
3.所稱國際學術會議,係指參與發表或評論之學者來自3個國家(含)以上(以專職工作單位所屬國家認定之,香港及澳門屬中國大陸)。
(二)辦理學術會議:
1.申請案得以系、所、學院、研究中心為單位提出申請,每年以補助1次為限;每次申請皆得受理次年度舉辦之會議。
2.國內學術研討會,學者專家之論文發表總篇數至少須達8篇;國際(含中國大陸地區)學術研討會,學者專家之論文發表總篇數至少須達12篇,發表之論文篇數四分之一以上且至少4篇第一作者為國外(含中國大陸地區)學者。
(三)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
1.本補助以邀請國外學者專家(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到校參與協同教學與講授為原則,並應搭配系列演講及參與研究規劃,來訪天數不得少於3日,至多以60日為限。
2.於本校從事教學、研究、講授活動以不少於來訪期程之1/2為原則。
3.申請補助者,須先向國科會或校外有關單位提出申請,並檢附佐證資料;已獲得補助者,須明列經費額度。適用本校其他補助規定(行政單位)且獲補助者,不得依本要點重複申請補助。
(四)赴國外短期研究:
1.申請資格:至出國日期止,於本校服務滿3年,且最近2年內未獲本校補助出國從事進修或研究,擬以個人休假或寒暑假期間出國進行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之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
2.同一會計年度內每人以補助1次為原則,每案經費總額以 10 萬元為上限。
3.已獲得邀請單位、訪問機構機票或生活費補助者,不再提供重複補助。
四、 本案各項補助要點及補助標準等請至研發處網頁(本校首頁/研究發展處/法規與表單/輸入補助名稱)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