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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熙副教授】以文化資產領域的產學合作,開啟另一扇學術視野(2025.03)

《產學合作計畫心得分享系列》

談起產學合作,或許較常讓人聯想以技術面與產業界合作的模式,但人文領域其實亦得以透過產學合作的機會實踐研究理論,本校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的王淳熙老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長期從事文化資產相關研究,並投入該領域的產學合作計畫。他說,有別於一般學術研究,產學合作不僅偏重實務性,且因時間與資源限制,計畫執行過程也往往充滿挑戰,但他仍在過程中獲得啟發,甚至透過實務操作開啟新的學術思考方向。產學合作儼然已成為促使他持續精進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重要推力…


攝影.張簡堯(秘書室)

內文提供.王淳熙(國立臺北大學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副教授)
編輯.曾敏玲(研究發展處)

 任職於本校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的王淳熙老師,自求學時期起即在師長的指導下參與有形文化資產的學習與研究工作,並在博士畢業後至國立臺北大學服務。長期以來,他藉由若干產學合作計畫,逐步理解學術研究與實務操作的緊密關聯,並在研究方法上不斷調整與精進,期盼能在文化資產保存領域盡一份心力。

文化資產與文化遺產的範疇

 王淳熙老師解釋,文化資產通常被認為與古蹟或建築相關,但其範疇事實上分為「有形」與 「無形」兩類。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有形文化資產包括建築物、景觀、考古遺址與古物等;無形文化資產則涵蓋民俗活動、傳統知識與實踐、傳統手工藝、表演藝術及口述傳統等。這些經指定或登錄的文化資產須依法規執行調查、保存及管理,並需仰賴多學科合作,例如建築文化資產調查涉及歷史、建築史、建築設計、結構分析、蟲害防治與經營管理等領域;文化景觀則整合歷史、地景規劃與空間設計等專業知識。

 此外,「文化遺產」的研究範疇與「文化資產」有所不同。文化遺產研究強調現象形成的歷史脈絡及文化內涵的探討,著重於解讀與分析,未必直接涉及保存或維護工作。由此可見,文化遺產的學術研究與文化資產保存的計畫間,雖存有部分交集,但仍存在本質上的差異。

文化資產領域的產學合作實踐

 文化資產的工作,研究理論與實務密不可分,而產學合作計畫提供了實踐機會,讓研究者能參與文獻蒐集、田野調查與實地觀察,並整合多方資源進行分析。這些過程常涉及跨學科協作,並需與不同權益關係人溝通協調。王淳熙老師表示,參與相關計畫時,他深刻體會到多方合作的重要性,也意識到自身在知識整合與溝通能力方面仍有成長空間。

 例如,在一項針對淺山地區的田野調查中,研究團隊以社區營造為精神,與當地耆老合作,深入探索地方產業的發展歷史與生產方式。儘管外界對該地傳統產業了解有限,調查過程充滿挑戰,但在耆老的協助下,團隊盤點出近800處生產設備構造,並運用地理資訊系統(GIS)進行標定與分析。這些成果不僅可作為地方社群推動小旅行與導覽解說的基礎,也為地方政府擬定文化資產保存政策提供初步資料,並為學術界提供了潛在的研究素材與議題。王老師認為,這些成果僅是開端,未來仍有許多待深入探索的方向。

產學合作的挑戰與啟發

 產學合作計畫具有明確的目標與合約要求,執行過程中往往需要協調多方利益。依過往主持相關計畫的經驗,王淳熙老師感受到產學合作不同於一般學術研究,其更偏重實務性,且因時間與資源限制,計畫執行過程也充滿挑戰。

 然而,正因為務實導向,產學合作促使研究者聚焦於具體問題,並透過實務操作啟發新的學術思考方向。王淳熙老師在參與此類計畫時,深刻意識到文化資產研究不僅是一項學術工作,更對地方社群的永續發展具有潛在影響力。這些經驗不僅豐富了學術視野,也提醒著他須不斷精進專業知識與技能,提升自身的研究與協作能力。(本文完)

*原文刊登於【研究發展處電子報-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