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8月30日科會綜字第1130061543號函辦理。
二、計畫徵求重點摘述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並具下列三款之一情事:
- 曾獲國內外重要學術獎項;
- 有極為傑出研究表現;
- 執行國科會其他大型專案計畫成效優良,具深化研究潛力而獲該會學術處邀請研提本計畫。
(二)領域別:「數學及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工程及應用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
(三)本計畫為個別型或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一期5年,每件計畫平均每年個別型不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整合型不超過新臺幣4,000萬元。
(四)本計畫均以英文撰寫,唯「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若特殊情形, 得就中文或英文擇一撰寫。
(五)申請案須經本校相關學術審查程序審查後推薦。
(六)計畫書審查階段未獲推薦通過者,得自該會函知本計畫未獲通過之次日起十日內,修改計畫書內容,提出厚實中堅計畫函送該會申請;如未提出厚實中堅計畫,並於當年度未申請且未執行國科會專題計畫者,得自該會函知本計畫未獲通過之次日起一個月內,修改或另提計畫書內容,函送該會申請專題研究計畫,由原學門依隨到隨審方式辦理審查。
三、本校作業時程如下:
(一)113年9月10日(星期二)前: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之教師或團隊,依國科會規定格式向研究發展處研究管理組提交構想書1份。
(二)113年9月18日(星期三)前:研究發展處建請學術副校長邀集各學院院長或各學院推薦教師代表召開會議確認本校擬推薦計畫。
(三)113年9月20日(星期五)前:受推薦教師或團隊至國科會網頁完成構想書送件申請作業。
(四)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前:研究發展處完成計畫函報作業。
四、對於申請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國科會各領域承辦人:
(一)數學及自然科學領域:陳守達助理研究員,(02)2737-7512。
(二)工程及應用科學領域:張哲浩副研究員,(02)2737-7371。
(三)生命科學領域:戴妃萍研究員,(02)2737-7543。
(四)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謝佳諠科技管理師,(02)2737-7129。
(五)系統操作: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2737-7592。
五、檢附國科會來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