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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研究發展處訊息
【國科會】113年度傑出研究獎申請案,本校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6月6日科會綜字第1130507558號函辦理。
二.申請人除應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不含已退休、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以上人員)外,並應分別符合下列規定:
(一)基礎研究類:研究成果以突破科學問題為主,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研究成果具學術原創性或具重要學術價值。
2.研究成果具學理創新性,對學術發展有重大影響及貢獻。
(二)應用研究類:研究成果以解決實務問題為主,對經濟、社會、民生福祉、環境永續、產業效益等具前瞻科技創新,改善人類生活之知識與技術,具有重大貢獻及有具體事實者。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辦方式,申請人應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傑出研究獎線上作業系統,依國科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製作下列文件後,將申請案線上送出,續由研究發展處彙整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2份函送國科會申請:
(一)傑出研究獎申請表。
(二))個人資料表。
(三)依國科會各學術處規定,應填之相關表件。
(四)自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起,至申請截止日前(此段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個人或共同研究之績效文件。但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應繳交自獲獎年度申請截止日後之績效文件。
四.檢附「國科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及「國科會傑出研究獎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各1份。
五.本案各領域申請表件刊載於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獎勵科技人才/傑出研究獎專區,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