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2月26日科會綜字第1120084918號函辦理。
二、本校受理學生與指導教授線上申請之共同截止期限:113年2月23日(五)下午5時。
三、有關計畫申請重點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採線上作業,並應遵守學術倫理規範。
(二)學生及指導教授資格應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指導教授與學生相互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
(三)研究計畫範圍為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四)本校學生擬委請外校教師指導者,須獲得就讀學系系主任同意,並應將系主任同意書擲送研究發展處研究管理組備查後,依外校教師所屬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送件作業;本校教師擔任外校學生指導教授者,計畫通過後之相關行政作業,則由教師協助進行。
(五)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指導教授每年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六)指導教授應確實督導獲補助學生執行計畫,並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依本校通知期限內完成經費結案及成果報告繳交作業。
四、申請應上傳文件:
(一)學生:
1、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C801-C803)。
2、歷年成績證明(不須排名):以提供至最近一學年且加蓋註冊單位章戳之成績單為原則(例如:4年級同學須提供1-3年級之歷年成績單)。單科成績有缺漏者,應補附成績未到說明併同歷年成績證明上傳,由他校轉至本校就讀之同學,請提供本校及原就讀學校之歷年成績證明。
(二)指導教授:
1、個人資料表(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2、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
五、本校訂於113年1月8日(一)中午12時30分於三峽校區行政大樓四樓第3會議室辦理計畫申請說明會,歡迎有意提出計畫申請之學生及教師至本校線上報名專區(點我報名)報名參與。
六、檢附來函影本、補助作業要點、計畫申請書、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委託校外教師指導暨成績未到申請書各1份供參。
七、本校聯絡窗口:研究發展處研究管理組羅小姐(校內分機:66154)。
訊息
GENERAL.
國科會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受理申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