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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訊息
【標案資訊】衛生福利部111年度「提升兒少保護家外安置及家庭重聚服務品質計畫」

標案名稱:111年度「提升兒少保護家外安置及家庭重聚服務品質計畫」
機關/單位名稱:衛生福利部/秘書處
投標截止日:111年5月31日
預算金額:1,890,000元
一、計畫期程:自決標日起 12 個月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計畫執行內容(詳見附件需求說明書):本計畫為三年期計畫
(一)第一年(本年度辦理事項):建構兒少保護個案家庭重聚服務品質評核指標。
1、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
2、辦理焦點團體:辦理 10-12 場次焦點團體。
3、建構家庭重聚服務品質評核指標
4、配合出席招標機關辦理之審查會議,說明計畫執行進度及成果。
(二)第二年(後擴辦理事項):辦理家庭重聚服務品質評核指標試辦、滾動修正服務品質評核指標:
1、擇定服務品質評核指標預評縣市
2、辦理說明會及焦點團體:至少辦理 1 至 3 場次說明會、3 至 5 場次焦點團體。
3、辦理評核:組成評核小組,成員需熟稔兒少保護家外安置及家庭處遇實務,人數以 3-5 人為原則,針對 6 個縣市提供之資料進行預評,並記錄評核過程及結果。
4、修正服務品質評核指標
5、 辦理預評期末分享會。
(三)第三年(後擴辦理事項):
1、進行全國 22 縣市服務品質評核
2、辦理說明會:邀集全國 22 縣市參加說明會,至少辦理 3 至 5 場次說明會。
(3) 辦理評核:組成評核小組,成員需熟稔兒少保護家外安置及家庭處遇實務,人數以 3-7 人為原則,針對 22 個縣市提供之資料進行評核,並記錄評核過程及結果。
(4) 辦理表揚及獎勵:
A.辦理期末報告分享會:針對本計畫執行成果進行發表,並邀請地方政府執行兒少保護家外安置與家庭重聚服務之團隊分享家庭重聚服務成功經驗,預計 100 人參與。
B.辦理表揚與獎勵:針對評核結果為績優之地方政府,於本部社衛政首長聯繫會議中予以公開表揚;另針對地方政府協力之民間單位,如安置機構等,另於本部其他重要活動表揚並提供獎勵金,至獎勵金經費另於公務預算中編列。
(5) 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