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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訊息
【校內獎補助】本校114年度教師「學術研究獎助」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開放線上申請,請查照。

主旨:本校114年度教師「學術研究獎助」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開放線上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術研究獎助辦法」(下稱本辦法)辦理。
二.本獎助受理申請範圍包含學術期刊論文、學術性專書及學術專書論文,茲就申請人資格條件、獎助標準擇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獎勵著作應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學術期刊論文以所屬卷期發表年代為準)以本校名義(含跨校或跨單位合作)發表者;符合申請條件但未及於公告受理期限內提出者,得申請認列前一年度學術著作補發獎狀。 
(二)本校專任教師(含各單位自行遴聘之專案教師、依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約聘教學人員)及編制內研究人員,可就以下著作提出申請:
1.學術期刊論文:收錄於 SCIE、SSCI、A&HCI、TSSCI 名單、EI(限 Compendex)、CIS、JEL、Econlit、ILP、WestLaw、THCI 名單、TCI-HSS、Scopus 資料庫,或經由各學院認定之THE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或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世界大學排名前 500 名之國外大學出版(以上不含會議論文)。
2.學術性專書及學術專書論文:
(1)獎助之著作須由具出版學術性專書之出版單位,經一定之審查程序後出版;出版單位之審查,至少應包含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5人組成編審委員會進行審查,或由2位以上評審以非公開方式審查。
(2)一般教科書、文藝創作、翻譯著作、譯注、會議論文集、已發表之論文彙編、研究成果報告不在受理申請範圍。
(三)本校兼任教師、合聘教師、客座講座、博士後研究人員及計畫研究人員,可就收錄於SCIE、SSCI、A&HCI、Scopus資料庫之學術期刊論文提出申請。
(四)如申請獎勵之著作屬本辦法第九條所定之加強實質審查期刊名單(詳附件1)著作,申請人應於申請時一併檢附以下文件,作為審查委員實質審查之輔助資料:
1.投稿期程。
2.審查意見回覆歷程。
3.其他(如:論文實質學術內涵等)有助審查之文件。
(五)每篇學術期刊論文、學術專書論文及每本學術專書皆以獎助1人為限;文章由數人合著者,優先獎助第1作者。
(六)申請人於支領本校特聘教授、特殊優秀人才獎勵金期間,不得申請本獎助。若有提出申請者,其申請案件將不予審查,亦不另行通知。惟若屬學術期刊論文於JCR資料庫分類領域排名前 1%、前5%者,不在此限。
(七)學術期刊論文於JCR資料庫分類領域排名前 1%、前5%之獎助金由指定用途捐款支應,該經費來源如經中止,則獲獎金額比照JCR資料庫分類領域排名25%之著作額度發放。 
(八)著作之獎助上限及計算方式請參閱本辦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惟實際獎助額度及個人獎助最高額度,視本年度經費狀況由審查委員會審議決定之。
三.本獎助採無紙化申請作業,線上申請路徑為:教師資訊系統/功能選單/教師學術補助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並上傳應附文件存檔,點選送出即可。
四.檢附本校學術研究獎助辦法(附件1)及JCR期刊排名查詢方法(附件2)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