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體育學分抵免辦理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務必閱讀公告事項,確認符合抵免資格後於公告時間內辦理。
⚠️ 請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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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身分學分抵免 僅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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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入學當年度辦理
二、注意事項:
1.請攜帶本校抵免學分申請書(申請書分為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兩種,請先至本室網頁-表單下載列印並填妥)、成績單正本辦理。
2.進修學士班學生交件方式:
(一)於公告駐點時間辦理
(二)將申請文件放置於進修教育組抵免收件箱(請於駐點時間或之後自行領回)
(三)9/7~9/14備齊相關文件親至體育室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體育室收(請註明辦理體育抵免)
(四)自行經由各系辦同意公文傳遞至體育室
3.本校降轉生及平轉生(指重考回本校者)已修過體育且成績及格者得抵免體育必修學分。
4.凡修畢本校以外之大專院校一年級(含五專四年級)以上體育,且成績達60分以上者,得抵本校體育必修學分。
5.轉系生已修畢體育者直接承認,不須辦理抵免。
6.本校休閒運動管理學系學生轉至本校他系,得以已修畢之必修術科成績抵免體育成績,然以抵免二門為限。
7.其他事項可參考本校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國立臺北大學體育實施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