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2學年度 體育競賽獎學金申請,請於本(113)年5月31日前提出
- 期間:即日起至5月31日(三)下午5時止,逾期不候。
- 內容:請檢附下列資料,向體育室教學研究組提出申請。
- 申請表(依體育室所規定之格式;如獲多個獎項,請分張填寫)。
- 印領清冊。(如一人獲多個獎項,印領清冊請填寫一欄並將給付金額加總)(匯款帳號請填寫郵局或土地銀行,如為其他銀行帳號需扣10元匯費;並請確認與「學生資訊系統/退費帳戶」之帳號相同,若否,請自行至出納組修改。)
- 銀行或郵局帳號影本。(請檢附與清冊相符之帳號影本)
- 符合本校學生體育競賽獎學金獎勵辦法之112學年度競賽成績之獎狀或相關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