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二、是日因業務需要出勤者,請依規定刷卡簽到退,本校同意旨揭人員,出勤後得申請加班;如擇換補休,自是日起1年內補休完畢。
三、各單位適用勞基法人員休假前,請妥適分配單位人力;單位人員休假期間所遺業務,請務必落實代理制度。
SYSTEM.NEWS.聯絡人:邱宇雪#66047
SYSTEM.NEWS.發布日期:2024 / 04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