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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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教務處訊息
錄取生統一分發注意事項
  • 錄取生(含正、備取生)均應依「114 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於 114年6月5日上午九時起至 114年6月6日下午九時止,就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進行統一分發。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餘請依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4至16頁規定辦理。
  •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訂於114年6月12日9:00起公告統一分發結果,考生可經由大學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查詢。
  • 本校預計於114年6月12日寄發「分發結果通知」。
  • 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欲放棄本校入學資格,或欲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應於114年6月12日至114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
  • 114年6月16日起,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則向本校聲明放棄資格(特殊原因放棄聲明書於114年6月16日起可於本校招生資訊/日間學制招生/學士班/申請入學/相關公告處下載),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