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轉知】僑務委員會114年度辦理補助開設僑務課程案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4年2月27日僑綜政字第1140700237號書函辦理。
二、僑委會為促進僑務研究與發展,鼓勵國內各大學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從事僑務相關教學及研究,培育僑務事務人才,並提升僑務學術研究風氣,賡續辦理補助開設僑務課程,請有興趣者依規定提出申請。
1.補助對象:國內各大學校院。
2.補助項目:
(1)一般課程:包含教師鐘點費、課程兼任助理費。
(2)專題講座課程:演講費、主持費及交通費等。
3.資格條件:須符合「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資格。
4.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上限:每案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
5.本校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23日止,申請人須檢附下列申請資料予課務組,以利後續彙整函送僑委會:
- 申請表。
- 114學年度(一學期或一學年)之課程計畫(應含課程主題、教學目標、指定參考書目、預期成果及各週授課大綱,如採用僑委會指定之僑務課程,授課大綱須列明採用時間及採用內容)。
- 授課簡介授權使用同意書。
- 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務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及「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114學年度僑務課程建議授課大綱」。
6.歷年補助課程可參考僑委會官網(首頁/僑務研究/僑務課程/補助大學校院開設課程/歷年補助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