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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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教務處訊息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碩、博士班畢業生離校注意事項

(Please refer to the attached file for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School Leaving Procedure Notices)
首先,恭喜各位同學順利完成現階段之學業並獲頒學位,離開母校之前,請先完成離校手續,有關辦理程序暨注意事項如後,敬請詳閱並惠請配合,相信必能加速辦理進程,各行政單位全體同仁竭誠為您服務:
一、 於113年1月2日後自行於本校網站「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入口網徑:國立臺北大學首頁/學生/學生資訊系統〉中查詢:
(一) 歷年修習課程,均須有成績紀錄,並取得符合畢業資格之學分。
(二) 符合本校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辦法所定之標準始可畢業,若已符合資格,但系統仍未處理者,請務必於離校截止日(113年2月21日)前逕洽語言中心辦理。
(三) 本校各相關單位〈圖書館、圖書館推廣服務組、資產經營管理組、出納組、國際事務處、境外生事務組、比較法資料中心、學生諮商中心、宿輔組等單位〉若顯示「未完成」,請逕洽該單位並請配合盡速完成。
*圖書館:外借館藏可透過到館臨櫃、投入還書箱或郵寄掛號方式歸還(信封上請註明【還書】) 
*比較法資料中心及圖書館推廣服務組,學士班學生免辦
二、 註冊組洽詢電話02-86741111轉各系所承辦人〈中文系、應外系、會計系、歷史系、資工系、電機系、資管所、自然資源所、犯研所、民俗所-鄭小姐(分機66254);經濟系、社會系、社工系、統計系、金融系、休閒運管系、國企所、財務金融英語碩士學位學程-楊小姐(分機66101);企管系、不動產城鄉系、財政系、通訊系、城市治理英語碩士學位學程、智慧醫療管理英語碩士學位學程、多媒體產碩專班、電資院博士班-柳小姐(分機66107);法律系、公行系、都計所-陳小姐(分機66106)〉。
【備註】
1. 畢業生若遺失悠遊卡學生證者,除填具遺失切結書外,尚須填寫「數位學生證掛失、退費申請單」(表單下載網址http://www.ntpu.edu.tw/admin/a7/org/a7-1/download_more.php?id=245)。畢業後若有購票、搭車等相關事宜,應主動選擇非學生身分,如有不當使用引起爭議,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悠遊卡之學生身分依悠遊卡公司規定得延至3月份。
2. 若須委託他人代領畢業證書,應附委託書及畢業生身分證影本、學生證正本,交付被委託人代理領證事宜,委託書下載https://www.ntpu.edu.tw/admin/a7/org/a7-1/download_more.php?id=244
3. 中文畢業證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請自行黑白影印畢業證書(不限張數),並將畢業證書正本、影本送至註冊組核章後,再送文書組加蓋關防。
4. 畢業生若為役男且有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請申請歷年成績單一份至軍訓室申請折抵役期;若不方便到校申請,請依下列網址規定採通訊申請https://www.ntpu.edu.tw/admin/a8/org/a8-1/business7.php
5. 寒假辦理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下午4:00,建議同學最遲14:00前,到校辦理,以避免無法於當日完成所有程序。若於星期五辦理請務必先行確認系所助教時間,或離校系統中「系(所)辦公室」一欄為「已完成」,否則無法辦理。
6. 若有急需領用畢業證書同學,請務必注意提早辦理,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7. 領取畢業證書後學生資訊系統與數位學苑2.0及3.0帳號均會取消,若有相關資料想留存參考,請務必先備份
8. 離校前如為本校兼任助理且仍在聘期中請務必洽負責兼任助理之中繼單位 (人事室、教務處、學生事務處或研究發展處)辦理止聘等作業。
9.數位學位證書,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畢業生應於辦理離校時確認學生資訊系統個人email信箱(入口網徑:學生資訊系統/功能選單/學籍/修改個人資料/連絡資料) ,並完成校訂畢業離校手續、領取紙本畢業證書後,註冊組會於三個工作日內寄發中英文數位學位證書兩個檔案至學生個人email信箱,若遲未收到,請先至垃圾郵件查詢,如果仍查不到,請於辦公時間電洽註冊組。
(2) 請務必以「下載附件」方式下載數位學位證書檔案;若要變更檔案存檔名稱,切勿使用符號“.”(亦即「英文的句點dot」),以避免系統判讀檔案格式錯誤。
(3)可至教育部數位證書驗證系統(https://dcert.moe.gov.tw)進行驗證。系統頁面操作及驗證結果說明等請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