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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研究發展處訊息

國科會116年度第1梯次「科研創業計畫」申請案

一、計畫重點:為將具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以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徵求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且為破壞式創新技術之創業計畫。

二、申請資格:

(一)以國科會「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之執行機構為提案單位。
(二)其他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受補助單位,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進行提案申請。

三、補助期程:
萌芽案及拔尖案每次補助期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若計畫內容包含多年期發展規劃,申請機構應於構想書中提出說明,做為審查參考。

四、補助類別及經費:

(一)萌芽案:具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為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並完成商業化原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以800萬元為原則。
(二)拔尖案:同一技術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經科研產業化平台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並應提出合格投資方評估報告及適任未來新創公司CEO/COO人選及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和智財清單始得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以新臺幣1,500萬元為原則。

五、申請方式:

(一)配合國立中央大學 桃園-台中科研產業化平台計畫 申請,有意申請教師請於115年8月7日前來信聯繫:vcjiaai@mail.ntpu.edu.tw。
(二)本案應附文件(相關資料可於本計畫平台/文件下載區下載)如下:
1. 個案構想書,含創業所需之智財清單(若有共有或運用他人等樣態,須檢附已完成執行機構間簽署授權應用之相關證明文件)。
2. 輔導推薦表(含校內初審委員名冊)。
3. 獲科研產業化平台推薦申請拔尖案者,應加附投資方評估報告、未來新創公司CEO/COO人選簡歷、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及智財清單。
4. 補助科研創業計畫資訊切結書。

六、注意事項:
(一)計畫主持人需至計畫平台填寫申請資料,並於申請截止日前上傳所需文件(平台網址:https://tgp.stpi.narl.org.tw/login)。
(二)計畫構想書範本請務必下載最新版本,並不得任意刪減範本所列應填項目,若有缺漏將視為資料不全。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

七、計畫徵求說明會:
本計畫將辦理2場次計畫徵求說明會,各場次時間等事宜,請詳見本計畫網站徵求公告(額滿即關閉報名系統)。 網址:https://forms.gle/fDx9X8uvobHVcrAG8

八、詳細徵求資訊:
請參閱附件徵求公告。

九、聯絡窗口:
(一)計畫辦公室 黃壹貞小姐
電話:(02)2737-7421 E-mail:tgp_qc@niar.org.tw
(二)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 謝孟君小姐
電話:(02)2737-7963 E-mail:mchsieh@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