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轉知/補助申請】 國科會人社中心跨領域研究計畫之前置規劃補助案
一、申請資格:規劃案之召集人、共同召集人、子計畫主持人均應由具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資格之學者擔任,以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為優先。
二、申請期間:每年分兩期受理申請如下:
-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可申請同年七月至十月開始執行之案件(※本梯次,因學校須於115年3月31日當日發文並寄出,故請申請人至遲於115年3月30日線上送出申請)。
- 每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可申請隔年一月至六月開始執行之案件(※第二梯次,因學校須於115年8月31日當日發文並寄出,故請申請人至遲於115年8月30日線上送出申請)。
三、規劃方案:以補助具有原創性或前瞻性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跨領域研究計畫之前置規劃案(以下簡稱規劃案)為原則。該項規劃案至少應包含三個子計畫。
四、規劃案執行期暨預算:
(一)規劃案執行期:至少三個月至多六個月,不可跨年執行。
(二)預算以不超過15萬元、邀請專家學者出席閉門諮詢會議所需經費為編列原則,補助項目包含學術規劃費(至多三個月)、兼任助理費、諮詢出席費、國內出差旅費/交通費、餐費、雜支。
五、成果考核:
(一)規劃案執行期滿後,召集人應於一個月內向國科會人社中心完成最後一次報帳,同時繳交結案報告。
(二)結案報告繳交後一年內,需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整合型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副本送國科會人社中心存參。
六、申請方式:
(一)上線申請,填寫線上申請表並上傳相關附件:點我前往。
(二)線上申請完成後,請循校內程序發送紙本公文,寄至:100029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9樓國科會人社中心。
七、聯絡資訊:國科會人社中心業務承辦人-林芳琪專員,電話:(02)-2351-1099#319,email:alicelin0420@ntu.edu.tw。
八、本校有意申請教師,有意申請教師,請於每期受理期間內前一日(115.03.30及115.08.30)完成線上申請,再請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發處研管組(bearby@gm.ntpu.edu.tw),俾於每期受理申請時間之截止日(115.03.31、115.08.31),協助統一發文予國科會人社中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