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期限至3/20(五) 。
- 截止日期:2026-03-26
- 發佈單位:中等教育科
- 類 別:中等教育
- 公告日期:2026-02-13
-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依 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
-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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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以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115年2月26日起至115年3月26日止受理申請(請於3/20(五) 17:00前備齊資料送至本校原資中心彙整)。
三、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四、旨案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詳如本要點。
五、申請之應備文件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前一學期成績單及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二)上述低收入戶證明,應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發。
六、檢附本要點及本案申請書暨領款收據如附件。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本獎學金申請時,申請標準如下:國立大學之學士(進修學士)班不符資格,請勿送件!本校僅符合資格之研究生可送件。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仟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 聯絡人:陳先生
-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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