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向度通識學程「我的所思所踐」徵件競賽
國立臺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習心得聯合徵件競賽
國立臺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習心得聯合徵件競賽
2024向度通識學程「我的所思所踐」徵件競賽活動辦法
一、徵件主旨
為鼓勵學生反思、分享、應用學分學程/微學程課程所學,並激發學生的創意、探索與跨界能力,特舉辦「我的所思所踐」徵件競賽。
二、徵件資格
曾修習過「職涯探索及創新創業學士學分學程/微學程」或「美學、藝術及文化學士學分學程/微學程」相關課程之在校學生。
三、徵件時間
113年07月10日至09月30日
四、徵文主題
「我的所思所踐」,限修習「職涯探索及創新創業學士學分學程/微學程」及「美學、藝術及文化學士學分學程/微學程」的所有課程之經驗分享、反思心得、或學習後產生新的實踐。
五、徵件方式
1.以 PDF 檔案格式繳交,內容以A4 直式橫書呈現,字數以中文1,000 字為上限。
2. 每人限投一件,且參賽作品應未曾投過其他徵件競賽或計畫。且所有參賽作品不退回。
3.於113年09月30日23時59分前將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參賽報名表、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需本人親自簽名,可接受電子簽章,但力求清晰可辨認)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NQW579,成功後,系統將會自動回傳回條至參賽者所填寫的電子信箱,截止時間將依系統後臺顯示之「時間戳記」為主,逾時不候。
4.凡獲獎者,均應出席頒獎典禮並發表作品(實際時間依網站公告)。
六、獎勵方式:擇優頒發前三名及佳作
第一名:乙件,頒發獎金壹仟貳佰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乙件,頒發獎金壹仟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乙件,頒發獎金捌佰元,獎狀乙幀。
佳 作:若干件,頒發紀念品,獎狀乙幀。
備註:各得獎獎項得不足額或從缺,主辦單位亦可視實際投稿狀況、評選結果,調整獎項數目與獎金分配。
七、評選方式
截止收件後,由主辦單位籌組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業。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及標準。
八、評審標準
依據作品的學習歷程40%、實踐成果30%和心得與反思30%,逐項進行評分。
九、注意事項
1.參賽者未依規定繳交各項參賽文件及相關資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2.參賽者應保證所提供之所有資料為真實及正確,簽署應為本人親筆簽名,且作品內無不雅或不當內容。
3.參賽作品應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由參賽者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等紀念品。如涉有爭議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並負相關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4.參賽者所送作品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5.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本徵件活動之相關規則限制,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如有違反之處,視同該參賽者退出此徵件活動,或放棄其得獎名次與獎賞;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金及獎狀,並追回獎金及獎狀。主辦單位可另行決定遞補或缺額不補。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價值之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金或給與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不含20,00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遞補得獎名單。
7.獲獎者應出席頒獎典禮並發表得獎作品。
8.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將以通識中心最新公告為主,網址為:https://new.ntpu.edu.tw/cge
簡章(含報名表、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下載
國立臺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習心得聯合徵件競賽:2024向度通識學程「我的所思所踐」徵件競賽簡章
科目規劃表(若有異動,依最新公告為準)
國立臺北大學職涯探索及創新創業學士學分學程科目規劃表(113.5.10)
國立臺北大學美學、文化與藝術學士學分學程科目規劃表(113.05.10)
聯絡人
通識教育中心 陳淑惠老師
分機:66165
anita@gm.ntp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