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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分發結果查詢與獲分發後相關注意事項

一、錄取本校之考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均應向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辦理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始取得入學資格
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間:113年6月6日至6月7日,每日9:00~21:00止
其他統一分發相關規定,請詳閱「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416

二、113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統一分發結果於113613公告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請點此連結「大學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本校將於6月13日以限時專送寄發分發結果通知單至考生報名通訊地址處。

三、本校學士班新生線上報到時間為11382095,相關後續註冊入學等相關事宜,將於1138起陸續將新生入學資訊公告於本校首頁/在校學生/新生專區/大一新生專區網頁,屆時請密切注意相關訊息。

四、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欲放棄本校入學資格,或欲參加113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應於113613日至11361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個人申請」,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

五、113年6月17起,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則向本校聲明放棄資格(特殊原因放棄聲明書於113617可於本校首頁/招生資訊/日間部/學士班申請入學/相關公告處下載),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獲分發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錄取生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