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目的:
為結合大學研究資源與技術,回應和解決業界實務需求,達成促進產業經濟發展之目的,特依「臺北大學民生校區產學合作中心及校友會館新建營運移轉案-開發經營契約」,由宏匯民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經費挹注,辦理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徵求作業。
二、 徵求議題:
議題1:智慧零售創新應用
議題2:永續環境與智慧建築
議題3:運動科技與健康監測
議題4:深度學習與人工智慧
三、 計畫申請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 申請資格:
1.計畫主持人:本校專任講師以上或職級相當之研究人員。
2.協同主持人:不限本校人員,產學合作機構亦得指派有關人員擔任,其資格比照主持人。
(二) 注意事項:
1.助理人員聘用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2.本計畫產出之研發成果及內容,除著作權歸屬國立臺北大學外,其餘可能獲得之專利權、電路布局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雙方共同擁有;其餘未盡事宜應依合約規定履行。
3.參與產學合作計畫人員之權利義務應依合約等規定履行。
四、 計畫審查重點:
(一) 計畫團隊應提出未來關鍵研究主題規劃及範疇,且產學合作計畫內容須以徵求主題前瞻技術研究為主。
(二) 計畫團隊研究群之執行能力、過去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之績效、預期研究成果等。
(三) 計畫團隊應鼓勵學生參與本計畫,以促進人才培育、學用合一為目標,提供學生執行產學合作機會。
(四) 研究項目及經費需求。
(五) 其他吸引產業投入經費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 計畫經費:
(一) 本研究計畫申請經費包括業務費(含主持人費、研究人力費、耗材、物品及雜項等費用)及行政管理費等,並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金額。每件計畫申請經費以不超過50萬元為限。
(二) 申請案之計畫編列經費項目:行政管理費依「國立臺北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五條」,其餘經費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規定編列。
六、 計畫期程:自112年4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
七、 計畫執行成果:計畫主持人於研究計畫執行期滿後兩個月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一式兩份及電子檔一份,由宏匯民生股份有限公司審查後辦理結案。
八、 徵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2年2月15日止。
九、 申請方式:
有意申請者,請填寫計畫申請書(word格式下載),請於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智庫中心信箱(tong.lin@gm.ntpu.edu.tw)
十、 聯絡人:研發處智庫中心林小姐(分機66386)
訊息
GENERAL.
【計畫徵求】宏匯民生股份有限公司112年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