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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學程證書申請至4/9止

◆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申請時間:3/15-4/9(第4-7週)

  (下學期僅限應屆畢業生申請)

◆申請地點:公院辦公室 2樓22室(限本院設置的學程)

◆學生申請證書的流程如下

(1)學生需檢附「歷年成績單」+「證書申請單」,向學程設置單位提出申請

*若本學期還有課程成績未出來的,可另檢附經課務組核章之選課清單。

*「證書申請單」可從【學程系統】列印(操作手冊請參閱附件),或使用本院網頁表單下載內既有的「證書申請單」格式。

*申請證書前,惠請於系統內的[意見調查]中協助填寫「109-2學程優化意見調查問卷」,填問卷可抽禮券喔!(填答期間:3/15-4/15)

(2)學分學程設置單位、教務單位審核

經學分學程設置單位無誤並報請教務長或進修暨推廣部部主任、校長同意後,由校級行政單位(日間部為註冊組、進修部為進修教育組製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

*如對申請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有任何疑問請洽 院辦 陳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