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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臺北校區宿舍114-2學期具中華民國低收、中低收、現役軍人子女證明之住宿費減免及部分優惠申請 【收件截止日至115/1/16】

一、持中華民國縣市政府等機構審核發予之有效「115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申請114-2學期免收住宿費(含寒、暑假住宿期間)。

二、持中華民國縣市政府等機構審核發予之有效「115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現役軍人子女證明」者,可申請114-2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不含寒、暑假住宿期間)。

三、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5116();宿舍上班時間13:30至16:00、20:00至21:00,於受理期間內申請者,將辦理繳費單減免或部分補助宿費。

四、鑑於「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需跨年度重新審核發給,若未能及時於受理期間內辦理,請於115311(),持新發給之115年度證明,至臺北宿舍辦公室洽承辦人申請,已繳費者則檢附繳費收據辦理退費,逾期者請恕無法受理,依全額宿費入住。

五、提醒申請通過者,住宿費繳費單若未修正繳費金額,請務必聯絡臺北校區宿舍辦公室(分機27761、31201、27760,hsuan13@gm.ntpu.edu.tw),請勿先行辦理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