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4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限: 114年9月30日(二)至114年10月17日(五)截止收件。
二、申請資格、補助範圍:請詳閱附件檔的申請注意事項
三、申請方式:
(一)進入學校網頁「學生資訊系統」(9/30系統才會開放申請),點選「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項目,輸入資料,列印申請表並簽名。
(二)檢附以下三項資料,並請於期限內繳至民生校區教學大樓一樓行政管理組。
1.申請表。
2.家庭年收入計列人員(含父、母及學生本人)記事請勿省略之戶籍謄本(限3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如由一方監護只附一方戶籍謄本即可。
3.前一學期(113-2)學業成績單(網路列印即可),一年級免附成績單。
四、申請結果:
(1)學校於10月底,將申請案登錄教育部平台轉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家庭所得,教育部預訂11月中旬,將查核結果通知本校。
(2)學校預訂於11月下旬公佈查核結果:
屆時請同學自行進入「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查詢查核結果;對於查核結果如有疑義者,務請於10日內檢據向本組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3)助學金之補助方式:學校將依查核結果,統一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抵扣其應補助金額。
五、本項補助1學年僅補助1次。
六、餘詳如附件檔申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