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國立臺北大學
Loading...
跳到主要內容跳到主導覽列
主選單錨點

主內容錨點
訊息
GENERAL.
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一、辦理期間:自114年6月2日(一)至114年6月13日(五)止

請將申請書暨證明文件送至行管組彙辦,逾期恕不受理!如有缺繳任何證件或申請表上未經簽章者,均會影響審查。攸關減免權益,請特別留意。具減免資格者,註冊繳費單未修改金額前,切勿先行繳款全額學雜費!※證明文件請檢附有效證明文件(114年8月以後仍具有效期之證明)。

二、申請對象: 

1.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族籍學生/軍公教遺族。

2.以上符合減免身份者,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方具備資格申請。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不適用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的申請

三、申請方式:

 1.請於申請期間至<  https://cof.ntpu.edu.tw/student_new.htm >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專區』申請並列印簽名。

 2.檢核表正本,填妥並簽名。

 3.相關證明文件(校驗正本、繳交影本,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上述資料備齊後,進修暨推廣部學生請於辦理期間送至臺北校區教學大樓1樓 行政管理組辦理。或郵寄至10478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行管組收) 

四、請同學詳閱本組學雜費減免網頁公告;對於申辦有疑義者或需要協助者,請洽承辦人。

  進修部學生:王小姐/02-86741111#18035E-mailbondays@mail.ntpu.edu.tw

五、請詳閱附件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事關同學權益,請確實依規定期限申辦及繳驗合格資料;未完備者,則視同放棄學雜費減免申請或資格不符,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