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3學年度 [第二學期] 臺北校區宿舍住宿申請(暨放棄)公告
一、申請對象:臺北校區宿舍現住生及新住生。
二、現住生不續住第二學期者,須按規定時程提出「放棄住宿同意書」。續住第二學期者,則無需填寫;其他未盡事項,依本校「國立臺北大學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申請方式:
1.臺北校區宿舍現住生「不續住」第二學期者,請至進修暨推廣部網頁下載「放棄住宿同意書」,填寫完畢交至宿舍辦公室,113年12月15日前未申請放棄住宿者一律採認同意續住第二學期。
2.新住生如需申請住宿,113年12月15日前請至[進修暨推廣部首頁]→[行政管理組]→臺北宿舍→填寫住宿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可親送或Email:hsuan13@gm.ntpu.edu.tw至宿舍辦公室辦理。
四、住宿作業期程:詳見附檔。
五、住宿收費標準:詳見附檔。
六、第二學期床位遷出/入時程: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