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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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國立臺北大學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

一、借用地點及承辦人:

1.請至三峽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行政大樓2F)辦理借用。
承辦人分機:66277蔡淑芬小姐

2.請至(臺北)行政管理組(教學大樓1F)辦理借用。

  進修暨推廣部學位服借用承辦人分機:2502-4654#18139王小姐

二、借用方式及期間:

(一)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請於11/26(二)前完成繳費申請)

請畢代(班代)至行管組領取「學位服團借申請表」給同學簽名確認借用,完成後持申請表至出納組繳交清洗費完畢(11/26前完成繳費),並於當年11/26(含)日前將申請表正本和繳費憑證交至行政管理組統計,名冊請畢代(班代)事先影印或照相留存,請於11/27(三)日至12/18日(三)(例假日無)下午14:00~晚上20:00帶推車和箱子至行政管理組領取學位服。

(二)個別借用僅限於提供非應屆畢業生(於11/29前完成申請及繳費):

請至行管組領取「學位服團借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至出納組繳交清洗費完畢(11/29前完成繳費),於隔年1/ 2日至1/ 15日(不含例假日) 上午9:00~下午4:00持申請表及繳費憑證至行政管理組領取學位服。

 () 學位服借用意旨係提供同學一項周期共享學位服法措施,租借之學位服皆為循環使用非逐年全款更新,乃就現有衣況與存量租借非提供全新學位服,又為使資源公平分享,學位服出租後恕無法退費

三、費用:

(一)清洗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200元、博士服300元。

(二)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及延畢同學欲借用學位服,需另至保管組繳交押金(清洗費另計),學士服1,050 元、碩士服 1,700 元、博士服 4,600 元。

 

四、歸還:

(一)請於畢業典禮次日起七日內歸還(6/2以前不含假日),統一由畢代收齊繳回,逾期者每逾1日繳罰款20元,至學位服歸還為止。(逾期罰款金額上限為遺失賠償金全套費用40%)

(二)學位服經統一領取後,應屆畢業生歸還學位服以班級為單位,恕不接受個別歸還。

 

五、注意事項:

(一)學位服借用事宜皆依「國立臺北大學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注意事項」辦理。

(二)學、碩士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以班級為單位,並以一次為限。

(三)學位服非全新只能依現況租借,無法挑選,請同學考量再借用,繳費後無法退費。

(四)請在名冊(學位服團體借用空白表格)上逐欄填寫個人資料並請畢業生簽名。

 

(五)由班代統一收取使用學位服清洗費用,逕向行政管理組繳費並取得收據。

 

(六)請班代持收據正本及應屆畢業生全班名冊向承辦單位統一領取學位服。

(七)學位服歸還請各班代統一於畢業典禮次日起七日內,統一回收送行政管理組,學位服、領巾或帽子遺失者請先至行政管理組繳納賠償金後,再將學位服交與各班代統一回收。

(八)學位服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學位服數量有量,借完即不再提供。

(九)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若有遺失、損壞,按下列金額賠償:

  1. 學士服每套新臺幣1,050元(袍600、披肩200、帽子250)
  2. 碩士服每套新臺幣1,700元(袍600、披肩850、帽子250)
  3. 博士服每套新臺幣4,600元(袍2,800、披肩950、帽子850)

(十)學位服逾期歸還且遺失損壞者,仍須依逾期天數繳交滯還金和賠償金。

(十一)進修暨推廣部學位服借用/歸還請洽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