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本校113學年度臺北校區機車停車證申請事宜
民生校區已完成設置三處專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停放之機車停車場,設置地點:(一)籃球場北側(請由瑞興書局旁道路進入停放)、(二)龍江公園左側、(三)龍江公園右側,如欲停放前述三處機車停車場之教職員工生,敬請辦理機車停車證,相關事項如下:
一、停車證請貼於車前明顯位置,以利辨識,嚴禁轉借他人使用,教師專用停車格限教師使用,非教師同仁及學生請勿停放。
二、籃球場旁停車格開放時間06:00至24:00,禁止隔夜停車,違規累積達三次者,取消停車資格。
三、僅供停車不負保管責任。
四、申請表所填寫之個人資訊,僅作為校園車輛管理之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保護申請人個資。
五、機車停車場停車格有限,有停車證之車輛不保證有停車位,如遇停車場滿場,需駛離停車場,自行停放於校外停車位。
六、其餘未盡事項依「國立臺北大學交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申請流程:申請人填寫申請單,檢具有效之教職員證或學生證、機車行照送至行政管理組查核,經行政管理組查核通過
後,核發停車證。
八、教職員工生申請機車停車證,每人以1張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