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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單】113-1第28屆通識月:排名活動「應援!第28屆通識月活動」得獎名單出爐啦!恭喜獲獎同學!

臺北大學通識中心#臺北大學通識中心#第28屆通識月
依照獎勵辦法符合排名點數累積至5點者,恭喜以下同學獲得【獎項:超商禮物卡250元】

本學期也有排名活動喔👉第29屆通識月-排名活動「應援!第29屆通識月活動」03/18~05/16:限定本校學生,有機會獲得250元禮物卡或等值禮品▶https://bit.ly/3FzKKXZ

~多多參與通識月活動,只要5場!!時間內填問卷,符合條件都有機會列入排名喔。~

得獎名單公告於中心網頁及中心FB,並簡訊通知得獎人領獎。

 

🎁領獎方式:限親領,得獎人須於114年04月01日(二)前(每周一~五,9:00~16:30),親自持學生證至通識教育中心(行政大樓3樓13室)領取獎品。

逾期親領、資料不全或模糊無法辨認,視為放棄領獎,獎品由通識中心全權處理。

    • 親領:得獎人必須親自於領獎時間攜帶身分證件(學生證)至通識中心(行政大樓3樓13室),填妥領獎資料,俟主辦單位核對得獎人身份及相關資料,無誤後即可兌領。
    • 請得獎人親自填妥領據,中獎須提供身分證明。若無法提供身分證明,或提供中獎者本人資訊等任一資訊與中獎資訊不符,視同無效,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 俟中獎者完成領據資料填寫後,主辦單位再行檢視中獎人身份及身分資料,無誤後進行兌領作業。所有得獎資格需經主辦單位審核合格方為有效,一切查驗標準以主辦單位為準,並為唯一憑據。
    • 若得獎人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或依規定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事宜,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恕無法補領。
    • 為利獎項兌領,請確實仔細檢視領據或〈領獎確認書〉兌獎內容及填寫完整,並為配合學校核銷程序若有需要補件者,中獎者須於通知後期限內補件不得有異議。
    •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未滿18歲),需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於〈領獎確認書〉法定代領人簽名處親筆簽名,方可領獎。
    • 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將以通識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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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疏漏或資訊更新,將以最新之法規或通識中心網頁公告為主。
📢通識中心公告:https://new.ntpu.edu.tw/cge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tpuc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