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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處訊息
【轉知】教育部113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2日臺教文(三)字第1132501730號函辦理。

一、受獎期限:6個月,自113年9月起至114年2月止。

二、本校推薦名額:1名。

三、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3.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先行評估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4.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5. 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四、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

  1. 報名表(如附件)
  2.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3.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4.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5.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6.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以韓文撰寫者請檢附中文或英文翻譯供校內審查)
  7.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以韓文撰寫者請檢附中文或英文翻譯供校內審查)
  8.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文或英文,以韓文撰寫者請檢附中文或英文翻譯供校內審查,無則免)

五、符合資格者請務必詳閱甄選簡章(如附件),於113年5月6日下午5時前,將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一式2份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國際教育發展組林小姐(聯絡信箱:oiastudent@gm.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