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徵聘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貳名
一、擬徵聘職級及名額: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專任教師2名 (起聘日:114年2月1日)。
二、條件:
- 財務金融、經濟或合作經營博士學位者,且每學期至少1門課程需以英文授課。
- 申請初聘副教授職級,需具副教授證書;申請初聘教授職級,需具教授證書。
三、專長:具財務金融、經濟、合作經營相關背景,可教授財務金融、經濟與合作經營等相關課程。
四、截止日期:113年7月31日止 (以郵戳為憑)。
五、優聘條件:依據本校「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辦法」,符合資格者經申請並通過審議後,可依以下職級 標準每月領取獎勵金(最長核給六個學期):
- 教授:每月獎勵額度以不低於新臺幣三萬五千元為原則。
- 副教授:每月獎勵額度以不低於新臺幣三萬元為原則。
- 助理教授:每月獎勵額度以不低於新臺幣二萬五千元為原則。
六、應徵資料:
- 新聘教師申請書 (本校所附格式)—紙本簽名及word電子檔
- 教師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 (本校所附格式)—紙本簽名及word電子檔
- 前項表列所有各篇著作抽印本一式 1 份 (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 2 份)
- 博士論文一式 1 份 (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 2 份;如非申請助理教授職級得免繳)
- 詳細履歷表和自傳
- 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申請助理教授職級者,無則免附)
- 畢業證書影本 (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應屆畢業生繳交校或系出具學位論文考試通過可於當學期畢業證明文件並於 113 年 6 月 30 日前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 經歷證件影本 (如聘書)(外國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 (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 碩士及博士成績單 (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請由駐外單位驗證之)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如近年任教教學評量影本、證照證書影本)
※ 相關表單請至本系網站最新公告下載,https://coop.ntpu.edu.tw
※ 「應檢附之文件電子檔」(包括:新聘教師申請書、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代表著作、碩士及博士成績單、詳細履歷表和自傳),請先行傳至yilei@mail.ntpu.edu.tw (檔名/信件主旨:應徵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專任教師_姓名)。
※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 欲申請者請將上述所列1~13項之紙本文件於 113年 7 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23741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專任教師及應徵者姓名】。
※ 合者通知 (需退件者請於來函中註明並自備回郵信封)。
單位聯絡人:
聯絡人:張懿蕾助教
電 話:886-2-86741111 ext.66856
傳 真:886-2-86715905
E-Mail: yilei@mail.ntpu.edu.tw
收件地址: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專任教師及應徵者姓名】。
附件檔案 :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系 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113.07.31收件截止, 郵戳為憑)
金融系 新聘教師申請書 (預計114.02.01起聘)
教師專門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