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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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第7週起授課方式及課務相關配套措施

授課方式
1.第7週(11/3~)起,於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各課程宜採「實體授課」並應依防疫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教育部11011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48965號函「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修訂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之課程教學指引」(附件)
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各實體課程應依下列規範辦理
(一)採固定座位(可依實際座位數入座且不限梅花座/間隔座),固定成員方式進行,並落實實聯制;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記錄並留存(例如:課程座位簽到表、拍照等),以便後續疫調。
(二)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以不戴口罩,但授課前後仍應佩戴口罩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三)教室應保持良好通風。

2.先前因防疫,已申請整學期擬採「全遠距教學」者,若要取消亦應通知課務單位

3.請授課教師協助配合
(1)自行通知修課學生授課方式。
(2)落實課堂點名(請點此查詢課堂點名方法懶人包)
實體授課:採固定座位(可依實際座位數入座且不限梅花座/間隔座),固定成員方式進行,並落實實聯制;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記錄留存(例如:課程座位簽到表、拍照等)(請點此下載課程座位簽到表)。
遠距教學:為確保學生學習成效,須注意學生線上出席狀況、觀課與討論情形、評量方式等各面向情形,並善用輔助軟體保留相關紀錄,以利稽考。
(3)授課方式請保持一定程度之彈性:若班上有學生疫情關係無法到校上實體課程(例如:延遲入境或無法入境之境外生、有尚未施打疫苗或租屋等問題之一般學生),請教師於授課方式保有彈性,適時提供「實體及遠距教學併行」方式授課,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4)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若有需要實體考試,應符合前述防疫規範,始得辦理。建議教師可採彈性多元評量方式,請點此查詢期中、期末評量調整參考方案懶人包

4.學生可使用空教室進行遠距學習
(1)考量學生所修課程,同一天可能會有採「遠距」、「實體授課」或「實體及遠距教學併行」課程,為利學生方便於校內進行遠距教學課程,避免於學校、住家間來回奔波,學生於符合防疫規範情形下,可利用空教室進行遠距學習(空教室可於【教室查詢系統】查詢,路徑:在校學生→校園服務→教室查詢→查詢「空堂」教室)
(2)為利日後疫調,請學生於使用空教室時,於該空教室課表下方掃描QRcode,上網填寫【學生使用空教室登記表】

◆其他課務配套措施
一、碩博士論文口試
1.本學期以實體口試為原則
本學期以實體口試為原則,惟受疫情影響須採遠距線上進行者,請向所屬系所反映,並由系所專簽敘明替代方案經簽准後辦理(例如:論文口試採即時視訊,應全程錄音錄影存檔紀錄)
實體口試應遵守相關防疫規範(保持社交距離、配戴口罩、加強清消等)

2.論文口試申請書,仍以紙本簽核章為原則
論文口試申請書,仍以紙本簽核章為原則。惟受疫情影響無法完成紙本簽核程序者(例如:無法入境之境外生),始得以電子郵件通訊作業方式辦理。

二、校際選課外校學生、隨班附讀學生可持專用證件入校及進出各大樓。
完成校際選課之外校學生、隨班附讀學生,若因門禁無法入校,課務單位將核發「校際選課生」證件、「隨班附讀學生證」 (如圖示-日間部證件樣本),學生得持「原校證件」及專用證件入校及進出各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