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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1學期 新生-學士班、碩博士班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106學年度第1學期 新生-學士班、碩博士班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重要!!具減免資格者,無法於下述時間辦理者,收到註冊繳費單
切勿先行繳款全額學雜費!!
一、申請日期及方式
1.日期:自106年8月14日(一)起至8月18日(五)止。
2.申請方式:至學生資訊系統之學雜費減免專區登錄及列印申請書。
3.繳交方式:列印申請書連同各類別減免相關有效證明文件,於上述期限繳交至生輔組。
(註:各類別減免有效證明必備文件說明,請見「附件.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4.生輔組將審核通過名單,送由出納組轉單,轉單完成(學雜費已減免),約106年8月25日(五)後,同學便可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
5.注意:
(1)在學期間,除「軍公教遺族」類別減免生,其餘各類別減免生,每一學期均需重新辦理減免作業。
(2)各類減免申請,依據教育部各類就學減免辦法規定,同時符合政府其他機關所提供之獎助學金或補助金,或與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給付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重複申請者,已減免補助之金額必須追繳。
二、申請資料核驗地點:行政大樓2樓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聯絡方式:電話02-86741111#66202陳先生
‧附件檔:
附件.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重要!!具減免資格者,無法於下述時間辦理者,收到註冊繳費單
切勿先行繳款全額學雜費!!
一、申請日期及方式
1.日期:自106年8月14日(一)起至8月18日(五)止。
2.申請方式:至學生資訊系統之學雜費減免專區登錄及列印申請書。
3.繳交方式:列印申請書連同各類別減免相關有效證明文件,於上述期限繳交至生輔組。
(註:各類別減免有效證明必備文件說明,請見「附件.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4.生輔組將審核通過名單,送由出納組轉單,轉單完成(學雜費已減免),約106年8月25日(五)後,同學便可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
5.注意:
(1)在學期間,除「軍公教遺族」類別減免生,其餘各類別減免生,每一學期均需重新辦理減免作業。
(2)各類減免申請,依據教育部各類就學減免辦法規定,同時符合政府其他機關所提供之獎助學金或補助金,或與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給付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重複申請者,已減免補助之金額必須追繳。
二、申請資料核驗地點:行政大樓2樓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聯絡方式:電話02-86741111#66202陳先生
‧附件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