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訊息
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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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開放「身心障礙兼任助理聘僱」需求申請
為便利各單位優先聘僱身心障礙同學為兼任助理,以及媒合學校已聘僱身心障礙兼任助理至各單位服務,謹提供「國立臺北大學擬聘僱身心障礙兼任助理及媒合需求表」(如附檔)供各單位使用。凡各單位擬聘僱身心障礙兼任助理(每月薪資達11,000元或工作時數85小時)或申請媒合學校已聘僱身心障礙兼任助至該單位服務者,請填寫「國立臺北大學擬聘僱身心障礙兼任助理及媒合需求表」(如屬擬聘僱身心障礙學生者,請於擬起聘月之1個月前,將填妥之「國立臺北大學擬聘僱身心障礙兼任助理及媒合需求表」擲回行政大樓508辦公室),以利<508辦公室>依各單位申請順序進行聘僱或媒合作業。經<508辦公室>聘僱或媒合之身心障礙兼任助理所需經費由學校負擔。
如有任何疑義及問題,請電洽<508辦公室>(02)8674-1111分機68006徐小姐
‧附件檔:
國立臺北大學擬聘僱身心障礙兼任助理及媒合需求表
如有任何疑義及問題,請電洽<508辦公室>(02)8674-1111分機68006徐小姐
‧附件檔:
